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门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十四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9】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单位)、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拟建地点位于集美区锦园片区,北临锦亭北路,南接锦园西路,西侧为九天湖路,东侧为杏锦路。项目总用地面积105178.063㎡,总建筑面积26352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940.00㎡,地下建筑面112580.00㎡,地下两层、地上十二层,建筑最大高度52米,最大跨度26.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性医院七大功能(门急诊、住院、医技、保障、行政管理、院内生活)、大型医疗设备、教学与科研、预防保健用房、华西厦门研究院、附属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室外工程等。总投资约238591.38万元,建安费约191509.26万元。(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的施工及对应的保修阶段监理招标。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91509.26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 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发布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index.htm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年 11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00秒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index.html)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版本:V3.6.4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单位)、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地址:厦门市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座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 0592-5379655,传真:0592-5379651 联系人: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index.html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8508 |